用途:
錨桿拉力計用于檢測、評判錨桿支護工程中,錨桿安裝后的錨固力、錨固質量的專用機具,具有精度高、重量輕,使用簡單的特點;測量時,應與錨桿測力計配合使用
使用錨桿支護的巷道,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規定進行錨桿拉力計測試。
1.使用錨桿拉力計的測試人員必須了解錨桿拉力計的結構、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2.每次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錨桿拉力計的完好情況,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使用。油鋼油量不足、接頭松動不密封有漏油現象、閥門失效、壓桿彎曲、密封件損壞、油管漏油、拉力桿彎曲變形、拉力桿末端的螺紋滑扣、伸縮部損壞等情況時嚴禁使用。
3.做拉力試驗時必須有兩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觀察巷道頂幫、錨桿變化情況以及周圍的情況,確認安全可靠后方可進行測試工作。
4.每次進行拉力試驗時,對所拉錨桿必須進行選擇,保證錨桿的外露長度足夠,托板平整,防止外露長度不夠造成拉力桿滑扣或伸縮部掉下傷人。
5.進行拉力試驗時,如果油管長度不夠時,必須選擇高度夠的地方進行試驗,嚴禁放在皮帶和其他搭接物上進行。
6.進行拉力試驗前,必須將錨桿的螺母擰緊,將錨桿拉力計的拉力桿擰在錨桿的外露部分,并調好連接長度(擰在上面的長度),保證拉力桿上套上伸縮部后拉力桿末端的螺紋部分能夠至少帶滿一個螺母,防止帶扣過少,拉力過大螺母蹦出或滑絲傷人,如果余出較多則上兩個螺母。
7.作試驗前必須檢查錨桿的螺紋是否合格,螺紋不合格的錨桿嚴禁做拉力測試。
8.做拉力試驗的人員應站在錨桿拉力計側面的安全地方,嚴禁站在拉力計的正下方或正前方。
9.做錨桿拉力試驗期間,錨桿拉力計周圍5m范圍內,不得有與測試無關的人員。
10.做拉力試驗時凡是影響拉力測試的工作必須停止(如皮帶、綜掘機、推車等),等拉力試驗結束以后方可作業。
11.做拉力試驗的人員必須在有永久支護的安全條件下進行,嚴禁空頂作業。
12.做拉力測試時,測試人員用力要均勻,速度要慢、嚴禁用力過猛或快速壓動壓桿,造成拉力計接頭斷開或密封件損壞、拉力計滑扣掉下等現象。
13.做拉力測試時,測試人員首先要擰緊卸載閥,然后再壓動壓桿,壓動壓桿時要一邊壓動壓力桿,一邊觀察拉力計的壓力表,看壓力表指針是否變化,如果指針變化表明拉力計工作正常,如果指針不變化或沒有達到規定的拉力而刻度不在上升同時拉力計的伸縮部隨著壓動桿的壓動而伸出,則表明錨桿安裝不合格被拉出。
14.錨桿拉力計的受力方向必須與錨桿的安裝中線相一致。
15.錨桿抗拔試驗,每300根錨桿或300根以下,取樣不少于1組,每組不少于3根,設計或材料變更,應另取一組。由驗收員對當班支護錨桿進行拉力檢驗。
拉力計分為以下規格:10T/20T/30T,如有需要請電聯:15996075661 |